招标信息

华中科技大学高重频红外飞秒激光器及光参量放大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高重频红外飞秒激光器及光参量放大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高重频红外飞秒激光一套、光参量放大器一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高重频红外飞秒激光


1

2
光参量放大器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硬件不少于一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微企业可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本项目划型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且未被列入“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4)所投产品品牌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且所投产品类型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范围内(提供书面承诺函);(5)如国家法律###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即可,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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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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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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