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路岙水库至中河生态补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路岙水库至中河生态补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不足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
2.2建设规模:项目包含上游新路岙水库引水和下游岩河、中河活水泵闸两个部分。上游新路岙水库引水分为中河侧引水和岩河侧引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直径 DN600 7m 钢管、下游长 600m 现状截水渠清理、新建波形钢护栏长 560m、沿线 11 处涵管封堵、原截水渠尺寸不足段拆除重建长约 47.1m、过桥板拆除重建 2 处。下游岩河、中河活水泵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活水泵站、流量 6m3/s,新建闸门总净宽 14.5m,其中泵闸一体式净宽 6.5m,翻板闸孔净宽 8m。工程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工程等级为Ⅳ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 5 级。工程区域内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不包含一体化闸门泵及配套闸门及启闭机)的新路岙水库至中河生态补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2910994.00元;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至2025年5月20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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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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