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河边村项目区光电水产“四结合”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河边村项目区光电水产“四结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河边村项目区光电水产“四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攀水函〔2025〕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水函〔2025〕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

2.1.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由提水工程、灌区输配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提水工程含泵站、输水管、光伏电场和高位水池:泵站位于金沙水电站库区右岸上游约 2.75km 处,泵房长 18.42m、宽 17.18m,主机间设 5 台太阳能光伏泵;输水管含总长2.51km 的主管和支管,分别输水至 1 号、2 号灌区;设 2 个高位水池,1 个新建圆形半埋式,另1个利用原有。灌区输配水工程有 7.64km 配水管,设 7 个高位水池,进口接 3# 高位水池(1619.00m),末端接 9# 高位蓄水池(1286.00m),地埋重力自流输水,新建 2 个全埋式圆形水池;其他项目拟建 4 个,1个利用原有。

2.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水利类施工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具备均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⑤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4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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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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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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