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广域网防火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5-142.比选对象资格要求
2.1比选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比选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比选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比选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响应。
2.1.3 比选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比选对象应承诺其经营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业务活动的安全性。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2)同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2比选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比选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比选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比选对象在中信建投证券供应商年度评估或日常评估中有不良记录且处于观察期或禁入期的,或其产品、服务在中信建投证券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4比选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比选对象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比选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3.1所投品牌防火墙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备1个证券公司总部或证券交易所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的销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作为案例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为依据。
2.3.2比选对象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备1个证券公司总部或证券交易所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的数据中心级网络项目实施案例(不含维保服务类项目),单个案例中网络设备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应说明网络实施环境需为数据中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作为案例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为依据。
2.3.3比选对象具有北京地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备5人以上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北京地区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说明,提供服务团队简历以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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