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招标公告
2025-05-14本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需对矿井15204、15205、15209工作面上部14#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标段(包)内容: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
2.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120天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报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的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机构(单位)(需附公示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采矿类或通风(安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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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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