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1号楼-5号楼楼顶防水和1号楼、2号楼部分外立墙面维修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5-05-14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1号楼-5号楼楼顶防水和1号楼、2号楼部分外立墙面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19923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6.199237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施工范围为1号楼-5号楼楼顶防水和1号楼、2号楼部分外墙面维修,具体工作内容包含1号楼-5号楼平屋面双组份喷涂聚脲防水涂料防水施工;1号楼真石漆外墙面维修、屋面栏杆加固;2号楼面砖外墙面维修、出屋面楼梯间雨棚和屋面线条修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2022]1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2)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8 13: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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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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