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大清河中心(北大港中心)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性磋商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清河中心(北大港中心)2025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1万元 最高限价:57.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7.1 57.1 其他社会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和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3月份至开标截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3月份至开标截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供应商须具备具有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到 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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