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段2025年高铁胶接绝缘接头整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段2025年高铁胶接绝缘接头整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 《钢轨胶接绝缘接头》(TB/2975-2018) 《工务系统作业项目指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损坏,产生外观破损或阻值不良等质量问题需要重新胶接时,要求中标单位无偿重新胶接造成影响的追究责任并赔偿。

4.售后服务及要求:(1)定期走访用户,及时了解工程设备情况; (2)对用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答复,并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如拒绝或拖延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3)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4)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作业后胶接绝缘接头外观与平直度、电绝缘、整体剪切、疲劳等性能和作业地段静态验收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扣件状态、道床状态、外观需满足文件规定标准。 (2)本项目中,中标商承担材料费用,现场整治主要材料如胶接绝缘夹板、螺栓、胶接绝缘胶、绝缘套管由中标商提供。 (3)在履约期内,中标单位每月提供员工工资支付证明,同时根据作业完成情况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阶段验收付款; (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5)乙方施工作业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6)乙方所有工机具及材料必须进行编号、粘贴环形反光标识,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反光马甲,进出网按照小组依次有序进出,严禁拥挤混乱。 (7)乙方在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得扩大施工范围,禁止擅自更改设计。施工结束后跟踪检查设备,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8)作业中,乙方需遵从甲方指挥,遵守高铁作业安全相关规定,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指挥、违反高铁作业安全相关规定、违规作业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导致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胶结绝缘接头外观与平直度、整体剪切性能、电绝缘性能、疲劳性能、作业标准及相关安全要求符合《钢轨胶结绝缘接头》(TB/2975-2018)规定。

1.外观与平直度要求

(1)钢轨胶接绝缘接头平直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钢轨胶接绝缘接头平直度标准

部     位

平直度要求

说明

U≤200km/h

v>200km/h

轨顶面(mm/1m)

+O.3

0

+O.2

0

“+”表示凸出

轨头侧面水平方向(mm/1m)

+O.3

-0.3

+O.2

0

“+”表示凹进

平直度以轨缝为中心进行测量,现场胶接绝缘接头轨头侧面水平方向只检查工作边。

(2)绝缘接头轨缝处,对于v≤200km/h线路,轨顶面垂直方向、轨头侧面水平方向错牙不应超过0.3mm(现场胶接绝缘接头水平错牙只检查轨头工作边);对于v>200km/h线路,轨顶面垂直方向、轨头侧面水平方向错牙不应超过0.2mm(现场肢接绝缘接头水平错牙只检查轨头工作边)。

(3)绝缘端板应与轨顶面平齐,不应凸出。

2.整体剪切性能

整体剪切试验应满足表2的规定。

表2  整体剪切试验

钢轨类型

纵向加载最大荷载

kN

检验要求

50kg/m

2700

不破坏,卸载后钢轨与夹板相对位移量不超过0.5mm

60kg/m

3000

75kg/m

3300

3.电绝缘性能

(1)胶接绝缘接头

干燥状态:电阻值大于10MΩ。潮湿状态:电阻值大于1000Ω。

(2)胶接绝缘夹板

干燥状态:电阻值大于20MΩ。潮湿状态:电阻值大于1000Ω。

4.疲劳性能

疲劳试验过程中,跨中截面向上和向下最大位移绝对值之和f试件不超过同钢种、同轨型钢轨在相同试验条件下测试值f钢轨的110%,即f试件≤1.1f钢轨

二、作业后,作业地段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扣件状态、道床状态符合《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及《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相关标准。

1.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作业后,相应速度等级作业地段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满足表3、4中作业验收标准。

表3线路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160 km/h <υmax正线

120 km/h<υmax≤160 km/h 正线

80 km/h<υmax ≤120 km/h正线

υmax≤80 km/h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160 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120 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80 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45 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封锁

轨距

+2

-2

+4

-3

+6

-4

+8

-6

+4

-2

+6

-4

+8

-6

+14

-7

+6

-2

+7

-4

+14

-7

+16

-8

+6

-2

+7

-4

+16

-8

+19

-9

+6

-2

+9

-4

+19

-9

+21

-10

水平

3

5

8

10

4

6

10

14

4

6

14

17

4

6

17

20

5

8

20

22

高低

3

5

8

11

4

6

11

15

4

6

15

19

4

6

19

22

5

8

22

24

轨向(直线)

3

4

7

9

4

6

9

12

4

6

12

15

4

6

15

18

5

8

18

20

三角坑

缓和曲线

3

4

5

6

4

5

6

7

4

5

7

8

4

6

8

9

5

7

9

10

直线和圆曲线

3

4

6

8

4

6

8

11

4

6

11

13

4

6

13

15

5

8

15

16

注: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 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 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为6.25m,但在延长18 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表4道岔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160 km/h <υmax正线

120 km/h<υmax≤160 km/h 正线

80 km/h<υmax≤120 km/h正线

υmax≤80 km/h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轨距

+2

-2

+4

-2

+5

-2

+3

-2

+4

-2

+6

-2

+3

-2

+5

-3

+6

-3

+3

-2

+5

-3

+6

-3

+3

-2

+5

-3

+6  -3

水平

3

5

7

4

5

8

4

6

8

4

6

9

6

8

10

高低

3

5

7

4

5

8

4

6

8

4

6

9

6

8

10

轨向

直线

3

4

6

4

5

8

4

6

8

4

6

9

6

8

10

支距

2

3

4

2

3

4

2

3

4

2

3

4

2

3

4

三角坑

3

4

6

4

6

8

4

6

8

4

6

9

5

8

10

注:①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作业验收为0,计划维修为2 mm,临时补修为3 mm;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按规定位置检查,但在延长18 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④轨距偏差不含构造轨距加宽值,尖轨尖处轨距作业验收的容许偏差管理值为±1mm;

⑤段管线、岔线道岔按其他站线道岔办理。

2.扣件状态

作业后,作业地段扣件齐全有效,技术要求达到《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第三章第七节有关标准。

3.道床状态

作业后,作业地段道床无污染(油污)、无杂物残留,取放工机具不破坏无砟道床结构。

三、作业过程中,遵守《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第五章第九节有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任一年内与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单位,从事过高铁线路钢轨维修养护项目的服务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8:00时起至2025年5月18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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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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