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车辆段兖州上行运用等车间新增手持式列检试风智能监测分析设备等13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车辆段兖州上行运用等车间新增手持式列检试风智能监测分析设备等13个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日照车辆段兖州上行运用等车间新增手持式列检试风智能监测分析设备等13个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13个包件,包件1(兖州上行运用等车间新增手持式列检试风智能监测分析设备)、包件2(黄岛运用车间新增剪叉高空作业平台、日照检修车间电动托盘搬运车购置、日照南检修车间新增电动巡逻车)、包件3(日照运用、后勤车间考勤酒测一体机更新)、包件4(日照检修等车间视频记录仪采集站购置)、包件5(青岛运用车间、黄岛运用车间新增等离子焊割一体机)、包件6(青岛动态检测设备车间叉车举升机购置)、包件7(兖州站修新增空气源热泵)、包件8(黄岛运用车间、兖州下行运用车间新增工业风扇)、包件9(兖州下行运用车间挡键螺栓拉铆机购置)、包件10(兖州站修新增高频铆钉加热炉)、包件11(检修车间新增倒角研磨机)、包件12(日照车辆段档案室新增档案密集架)、包件13(日照车辆段黄岛运用车间青岛站修新增车门调平整形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知识产权,无技术专利纠纷,必须保证招标人免受第三方连带责任。如导致招标人受到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包件1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不接受经销代理商及无实际生产能力者投标,严禁分包、转包、贴牌生产及外购,所投产品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铁运[2018]184号)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包件2投标人应具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包件3投标人具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投标产品须具有整机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须提供与每台设备机号相符的省级计量院《检定证书》、提供国家计量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注册表(表中计量器具型号及产品外形照片和投标产品型号及外形照片一致),具备消毒功能,须提供省市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复印件且加盖原厂公章)。包件4投标人应具备该类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包件5投标人应具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包件6投标人应具备该型号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包件7投标人应具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包件8投标人须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包件9、包件10、包件11、包件12、包件13投标人应具备该型号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应成熟可靠。
3.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1)包件1投标人应具有该设备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销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最终验收报告,并提供近3年内至少1份产品的用户证明,证明其产品成熟、可靠。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
(2)包件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国铁集团所属单位至少3份四轮电动车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相关材料。
(3)包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3台同型号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4)包件6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2台该型号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相关材料。
(5)包件7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2台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相关材料。  
(6)包件8须提供2023年至今,国铁集团所属单位至少3份该型号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7)包件9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国铁货车车辆段至少1台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使用良好证明等相关材料。
(8)包件10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国铁货车车辆段至少2台同型号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9)包件1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2台同型号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10)包件1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2份同型号智能档案密集架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11)包件13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3台该型号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相关材料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人民法院裁定认定的行贿记录;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不得在国铁集团及其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期内。……
3.1.5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 15:00至2025年5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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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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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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