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基础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基础设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主要包括新建8万吨/年丙烯酰胺装置、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装置,将现有1.5万吨/年硫酸铵装置能力提升至3.5万吨/年,及公用工程和相应辅助设施的基础设计以及为完成基础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报审报批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基础设计文件(包括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专篇),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等设计成果文件。需对项目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组织研究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确定统一的设计标准、规范、深度和要求;编制工程设计总说明、总图、概算;汇总编制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节能等设计专篇;协调基础设计进度,组织各设计人按照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协调完成各设计文件的衔接设计工作。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4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设计周期要求:基础设计完成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

2.6最高投标限价(含6%增值税):依据《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中油计划(2022)22号文,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附加调整系数为1.1,计算基础设计费为1414.23万元,在此基础上,报下浮比例,且下浮比例不低于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下列资质证书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以评标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3.1.4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截图,业务专业至少包括化工、石化。

3.1.5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的承包商(以评标时评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3.1.6投标人须提供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包含GB公用管道和GC工业管道两个类别(以评标时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查询为准)。

3.1.7投标人须提供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以评标时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查询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具有丙烯酰胺装置或聚丙烯酰胺装置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及对应的建设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至少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用户公章。)

3.3人员要求:

设计项目总负责人(设计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

设计项目总负责人(设计经理)在丙烯酰胺装置或聚丙烯酰胺装置设计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及对应的建设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至少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用户公章。)

投标人承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

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且具有5年以上专业设计经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强制性规定,提供工作履历。

投标人须承诺,按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格和审批资格。

3.4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保证本项目服务的软硬件设施、车辆、办公用具等设备设施。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4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5.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5-14 20:00:00至2025-05-20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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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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