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西乡河西村、大羊村杂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西乡河西村、大羊村杂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EPC已由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兰农发【202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坪县河西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及省级衔接资金方式,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西乡河西村、大羊村杂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一)河西村灌片:河西村灌片灌溉面积 1306亩,水源点新建Φ133无缝钢管500m接入新建 50m³水池,新建输水管 11.5km(DN125镀锌钢管(壁厚4.5mm)2km,Φ108无缝钢管(壁厚 7mm)4km,DN100镀锌钢管(壁厚 4.5mm)5.5km),新建 500m³水池 1座,200m³水池 1座,50m³水池 9座,新建 dn50(PE100级 1.6MPa)配水干管 4656m,dn40(PE100级 1.6MPa)配水支管 9492m,dn32(PE100级 1.6MPa)分水干管 4300m,dn20(PE100级 1.6MPa)分水支管 3800m,配套建设供水桩 260座。基质蓝莓种植基地新建光伏泵站 1座,Φ159无缝钢管(壁厚 5mm)提水管道 460m。

(二)大羊村灌片:大羊村灌片灌溉面积 900亩,新建 200m³水池 2座,100m³水池 6座,新建 dn75(PE100级 1.6MPa)输水管 880m,dn50(PE100级 1.6MPa)配水干管 2614m,dn40(PE100级 1.6MPa)配水支管 8012m,dn32(PE100级 1.6MPa)分水干管 2000m,dn20(PE100级 1.6MPa)分水支管 1000m,配套建设供水桩 260座。

2.3 项目地点:河西乡河西村和大羊村

2.4 项目总投资:1039.57万元(工程建安费 840 万元);

2.5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由建设方委托第三方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6 计划工期:4个月(含设计、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5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合同额5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者总投资(建安费)5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6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具有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3.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3.8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9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需同时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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