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人体SPECT/CT工程样机采集工作站软件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人体SPECT/CT工程样机采集工作站软件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68.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人体SPECT/CT工程样机采集工作站软件开发项目 |
1项 |
人民币68.6万元 |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以供应商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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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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