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采询
2、项目名称:新蔡县委宣传部——农家书屋配书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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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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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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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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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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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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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留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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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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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采【2025】033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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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委宣传部——农家书屋配书项目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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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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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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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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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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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蔡县委宣传部--农家书屋配书项目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技术参数需求);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5.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或产品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页面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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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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