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生产区域特种起重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生产区域特种起重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生产区域特种起重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2.2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标段最高限价

(元)

1

2025-2027年生产区域特种起重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生产区域特种起重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1576400.00

2.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4服务时间:2025年09月03日—2027年09月03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派项目常驻人员(3人)必须同时具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一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其中两人需分别具备起重机司机证、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所派项目常驻人员(3人)需提供连续一年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门式起重机(A级)(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近三年(从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特种起重设备维保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书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页等主要内容(发票扫描件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0日下午17:00……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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