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杨镇垃圾焚烧厂余热利用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杨镇垃圾焚烧厂余热利用项目(监理)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顺政大龙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在杨镇垃圾焚烧厂内对焚烧三期现状大旁路蒸汽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提供蒸汽量43t/h,并新建供热首站及热泵系统,装机容量43MW;新建供热首站建筑面积为1148.84㎡,建筑高度13.15米。杨镇热源厂内新建烟气余热热泵系统,装机容量9.86MW。新建供热管线,管径为DN500~DN600mm,以杨镇垃圾焚烧厂首站为设计起点,沿杨镇垃圾焚烧厂北侧现状村路、龙尹路、顺平路、格吉路、杨镇大街、木北路,至木北路与公园路交口东侧DN600mm现状热力管线终止,热力管线长度约为7.28km。本项目供热区域内规划总供热面积约262.70万平米。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9409(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442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在杨镇垃圾焚烧厂内对焚烧三期现状大旁路蒸汽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提供蒸汽量43t/h,并新建供热首站及热泵系统,装机容量43MW,新建供热首站建筑面积为1148.84m,建筑高度13.15米;杨镇热源厂内新建烟气余热热泵系统,装机容量9.86MW。新建供热管线,管径为DN500~DN600mm,以杨镇垃圾焚烧厂首站为设计起点,沿杨镇垃圾焚烧厂北侧现状村路、龙尹路、顺平路、格吉路、杨镇大街、木北路,至木北路与公园路交口东侧DN600mm现状热力管线终止,热力管线长度约为7.28km等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资格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2022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2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5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16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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