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镇垃圾焚烧厂余热利用项目(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141.招标条件
本工程杨镇垃圾焚烧厂余热利用项目(施工)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顺政大龙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与规模:在杨镇垃圾焚烧厂内对焚烧三期现状大旁路蒸汽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提供蒸汽量43t/h,并新建供热首站装机容量43MW;新建供热管线,管径为DN500~DN600mm,以杨镇垃圾焚烧厂首站为设计起点,沿杨镇垃圾焚烧厂北侧现状村路、龙尹路、顺平路、格吉路、杨镇大街,至木北路与公园路交口东侧DN600mm现状热力管线终止,热力管线长度约为7.280km,本项目供热区域内规划总供热面积约262.70万平米。合同估算价9409(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442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在杨镇垃圾焚烧厂内对焚烧三期现状大旁路蒸汽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提供蒸汽量43t/h,并新建供热首站装机容量43MW;新建供热管线,管径为DN500~DN600mm,以杨镇垃圾焚烧厂首站为设计起点,沿杨镇垃圾焚烧厂北侧现状村路、龙尹路、顺平路、格吉路、杨镇大街,至木北路与公园路交口东侧DN600mm现状热力管线终止,热力管线长度约为7.280km,本项目供热区域内规划总供热面积约262.70万平米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3.3.1申请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新)资质;3.3.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5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16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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