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能源中心冷却塔水池等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4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能源中心冷却塔水池等土建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温州市财政和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温州市财政占30%、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占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温州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能源中心冷却塔水池等土建工程,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设备基础、地坪漆等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05 月 15 日 09时00分至2025 年 05 月 19 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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