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物流视界AI管家(视联网二期)应用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1.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物流视界AI管家(视联网二期)应用开发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推进物流视界AI管家现有功能的迭代升级与新应用开发,重点包括与其他平台、业务系统的对接,设备的整合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预算:【127万元(不含税)】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交付;试运行不少于30个自然日,试运行后整体稳定运行至少30个自然日后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1.4 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5 维保期:终验合格后3年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7】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备与本次询比内容相关业绩。
注:(1)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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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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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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