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改造采购公告
2025-05-141.采购条件
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余热利用系统改造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交货 地址 |
投标 保证金 |
拦标价 |
余热利用系统改造 |
详见技术要求 |
1套 |
合同签订后40天(详见技术要求)) |
无预付款,货到并安装完成,待买受人验收合格出卖人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承兑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产品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十二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买受人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承兑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承兑支付质保金(质保期内设备发生质量问题的,出卖人负责修复或更换该设备,待设备重新投入运行后,修复或更换部分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 |
辉县市赵固乡袁庄村南赵固二矿 |
8000元 |
50万元 |
备注:型号及名称仅供参考,投标人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及合同履行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05-15 10:00到2025-05-22 10: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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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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