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三公司赣榆港区疏港道路二标项目固化剂询价采购
2025-05-14赣榆港区疏港道路二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疏港道路一期工程位于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一突堤中部,路线北起赣榆港区外环路平面交叉,南至赣榆港区通海大道,全长4.225公里,SGDL-SG2标段全长2.398km,其中涉海段长1.228km(K0+000-K1+228)、陆上段长1.17km(K1+228-K2+398)。本工程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涉海段道路路基宽度21m,陆上段道路路基宽度28m,最大纵坡0.8%,桥梁设计使用年限50年,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基处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给水、排水、电力)、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2.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
2.3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询价内容:固化剂具体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附表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报价人报价模板):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税率(%)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备注 |
1 |
赣榆港区疏港道路二标 |
软土固化剂 |
吨 |
/ |
1000 |
运至项目指定地点 |
2025年5月-项目完工 |
||||
合计 |
1000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提供一票制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2.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定价模式:固定单价
固定单价(即含税落地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允许调价。本次报价为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价、进出场运杂费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利润、包装费、装卸费,及产品到场前所有环境保护费等。
5.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1-10 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送货单及对账单,对账无误后每月15日前开具等额税率的一票制(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合规增值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办理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70%货款,剩余的30%货款在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中交电票、交航信等。本工程货款均为无息支付。
6.验收方式:
1)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及质量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2)固化剂磅计验收,磅差在正负3‰以内(含3‰)的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磅差超出3‰,可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误差在±3‰范围内的,以厂家送货单的重量为准;误差超过±3‰的,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按实际交货合格数量收货结算。
7.技术标准:
(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二)固化剂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CJ-T 486-2015《土壤固化剂外加剂》的有关规定,且掺量不大于15%,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0.5-2.0MPa。
8.询价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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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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