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秦分公司2025年收费站LED显示屏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秦分公司2025年收费站LED显示屏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秦分公司 2025 年预算。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秦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秦分公司2025年收费站LED显示屏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采LED显示屏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2.2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LED显示屏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05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05月01日至今)不曾在LED显示屏供货合同中因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LED显示屏供货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14 日 09时 00分至 2025 年 05 月 20 日 17时 00 分(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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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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