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人为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物资框架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

2.2招标范围: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系统为构网型储能系统,需满足高压直挂、构网控制功能要求,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的设计、集成、测试、检验、供货、吊装就位、现场调试试验和验收,系统主要包括储能系统设备舱、一次舱、二次舱、监控舱等,包含舱体、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PCS系统、配电系统、液冷系统、并网开关、控制设备、连接电抗器、二次配套设备及安防设备、舱体间连接电缆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5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电化学储能系统

3885.10

1

电化学储能系统

3885.10

3885.10

不收取

不收取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为确保参与投标的产品性能符合所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相关性能试验报告,如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

8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及能力,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间同类项目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相同标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复印件)。

电化学储能系统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5月14日18时3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5月19日18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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