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5-05-15本项目拟采购的内容为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服务,包括上级常态化攻防演练和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支持服务等。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2022年1月1日至今,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二级及以上证书。 | |
(八)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颁发的NVDB通用漏洞库2024-2025年度技术支撑单位证书。 | |
(九)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 | |
(十)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一级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 | |
(十一)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一级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 |
(十二)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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