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装置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5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装置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检测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服务范围:10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装置扩建项目,是在公司已有两套次氯酸钠生产装置基础上,在西区液氯回车场地,扩建10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装置。以氢氧化钠、氯气为主要原料,由氯气溶于配制好的氢氧化钠溶液生产次氯酸钠产品。扩建次氯酸钠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反应器、次氯酸钠中间槽、次氯酸钠成品槽、磁力泵、冷却器、烧碱进料冷却器、装车鹤管等装置,公辅工程依托原有,项目总投资5045万元。
2、服务要求:
① 技术服务进度: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有关文件和咨询基础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于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
②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成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配合企业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工作。
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终稿)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通过专家组审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6、其他要求
1.对甲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如因乙方(成交的评价单位)编制的“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最终通不过专家评审,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3.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工作,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4.因乙方过错,甲方全面认真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乙方不履行合同,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如违约应承担因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具有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行业安全评价资质,且通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从事技术服务单位资质有效性、认可范围等信息的核查。
3、报价人须熟悉安徽省相关政策法规,近一年内有两份(含两份)以上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行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做证明)
4、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人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及电子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10: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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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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