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项目HAG-TSLY-ZMD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5本招标项目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安新港专用铁路改扩建工程(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本次拟采购1台45吨燃油国四排放标准集装箱正面吊。
2.2招标范围:包括45吨燃油国四排放标准集装箱正面吊的制作、运输、调试、验收、取证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2.3计划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取证、现场培训、验收并交付正常使用。
2.4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2.5交货地点:集装箱正面吊以整机状态交付而且按交货时间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设备采购标段,为HAG-TSLY-ZMD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正面吊设备制造商或正面吊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①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含有流动式起重机)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5t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②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含有流动式起重机)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45t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同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注:制造商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业绩条件要求:投标人或其代理制造商2022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开工日期”或“交/竣工日期”为准;若拟投入的业绩在投标报表中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进行证明,合同扫描件以“签订日期”或“交货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台45t集装箱正面吊的销售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服务类)。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5月15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4时00分。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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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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