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不锈钢丝网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2025-05-15本招标项目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不锈钢丝网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本批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A08大类,预计采购不锈钢丝网60000平方米。投标总价限价468万元,为运达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含13%增值税、包装、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投标单项报价超过限价的将被拒绝。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限价或单价超过限价将被拒绝,采购物资品种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甘肃庆阳县机修库、宁夏银川河东器材库、宁夏银川河东机修库。
2.3交货方式:供货区域分散、偏僻,招标人实行零库存管理,中标人按需零星供货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期两年。
2.5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产品执行GB/T5330-2003,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3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
3.4投标人需提供不锈钢丝网2024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必须含有“CMA”或“CNAS”标志(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且检测结论为“合格”;投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对应的检测费发票(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查询截图);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cx.cnca.cn)上查询(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人必须提供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投标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因无交易导致系统暂停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0日(登录后查看)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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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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