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本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预算为2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HXJY1110001036311001001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因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出具相关承诺说明)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因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出具相关承诺说明)4.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履约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或说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8.商业信誉:(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不是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6 09:00:00--2025-05-22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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