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航院盐城港滨海港区北港池防波堤一期工程灯桩设置及维护技术服务采购2025053招标公告
2025-05-15
上航院盐城港滨海港区北港池防波堤一期工程灯桩设置及维护技术服务采购202505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盐城港滨海港区北港池防波堤一期工程航标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灯桩设置及维护技术服务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位于江苏盐城滨海海域,盐城港滨海港区北港池防波堤一期工程作为滨海港区北港池启动的关键性公共基础设施,其先期启动对带动后续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防波堤一期工程总长为4440m,建设完成后,作为水中构筑物改变了现有海域通航环境,给附近航行的船舶带来一定的航行风险,为便于船舶清楚辨认防波堤工程位置及范围,保障海域船舶的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开展该项目航标工程建设。
2.2招标内容:
按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以及海区航标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3座灯桩、1座AIS航标设置服务、维护服务。
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除维护外的相关航标技术服务工作,技术成果需满足相关主管单位规范要求。项目验收完成后维护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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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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