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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平陵城、峡山站货运车场、胶州、蓝村、青州市南、临沂室内设备联锁改造工程部分甲供物资(包件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平陵城、峡山站货运车场、胶州、蓝村、青州市南、临沂室内设备联锁改造工程部分甲供物资(包件1)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青岛电务段平陵城、峡山站货运车场、胶州、蓝村、青州市南、临沂室内设备联锁改造工程部分甲供物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1个包件,包件1(通信设备);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须具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1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在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2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3.1.1条的要求。
3.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
3.4包件1应满足以下条款:
3.4.1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单独提供增值税发票;
3.4.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3投标人不在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4.4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 11:00至2025年5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件1-通信设备: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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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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