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4309号-2
预算金额:68万元
服务内容:医院内各类纺织物洗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不允许有环保处罚及行政处罚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5月15日上午8:30起至2025年05月21日下午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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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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