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规划条件设计、控规调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5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规划条件设计、控规调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规划条件设计、控规调整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144万元。

6.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0.8,以实际发生金额*折扣系数,最终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7.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