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鼓净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曝气系统重置)招标公告
2025-05-14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石鼓净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曝气系统重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市属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资金
投资金额:10640010.32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曝气器作为污水处理项目的核心设备,广泛应用于生化池曝气环节。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污水处理的水质水量、生产工艺的稳定性、能耗以及药剂投加量等关键指标。然而,目前东莞市石鼓净水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曝气器存在诸多问题,如工况劣化、堵塞、脱落等,导致曝气不均匀、风机电耗过高,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率和成本控制。本项目是采购曝气系统及配件一批,用于重置各项目的曝气系统,以确保各污水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出水水质达标。
招标内容:本项目是采购曝气系统及配件一批,用于重置各项目的曝气系统,以确保各污水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出水水质达标。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系数报价不得超过1,且不能为0或负数,投标折扣系数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折扣系数报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的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0,640,010.3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肆万零壹拾元叁角贰分)。
保证金金额:21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盘式微孔曝气器产品的制造商,或为所投盘式微孔曝气器产品的制造商就本次投标独家授权的经销商;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具有一份投标品牌盘式微孔曝气器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具有一份投标品牌盘式微孔曝气器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5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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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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