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5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试桩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资金:75万元 , 招标人为 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试桩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试桩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暨阳湖科学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试桩工程: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

2、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4)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

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5 09:00到2025-05-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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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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