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供氧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5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供氧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9502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1.9502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工期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供氧系统改造工程

261.950249

氧气站建设工期30天;1、6号楼管道铺设20天,医用治疗带安装40天;3号楼管道铺设10天,医用治疗带安装30天

一项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供氧系统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拟派项目经理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4)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6至2025-05-22,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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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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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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