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太仓市科教新城292路道路治安监控专线服务租赁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5-05-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仓市科教新城292路道路治安监控专线服务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52.5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5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在太仓市科教新城派出所辖区内,租赁292个道路治安监控摄像头,采用400万像素的高清智能摄像机,录像存储方式需采用云存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光纤接入、无故障运行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服务。 项目通过验收后进入服务期,服务期共一年,每12 个月为一个服务期。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后支付完毕。付款时需提供正式的发票。实际提供的服务(设备) 如有增减,经双方一致确认后,服务费可经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括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三项业务其中之一。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