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运河船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与收购可研分析询价公告
2025-05-151.项目名称:淮安运河船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与收购可研分析(重新采购)
2.项目范围:针对淮安市运河船业收购事宜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后期根据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形成收购可研分析报告。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法律尽职调查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收购可研分析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
4.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淮安市
5.采购预算(元):195000
6.采购限价(元):195000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拥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按规定进行年检或符合无需年检的相关规定。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3.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招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专业领域经验:在法律调查、并购收购、公司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4)主要人员要求:律师团队资质:具有3名及以上法律执业人员资格。
(5)其他要求:1.不存在利益冲突:承诺在入围合作期间内不办理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2.不接受联合体:明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确保责任主体的唯一性和服务的连贯性。3.投标人需规范提交投标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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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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