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委属校园内电气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委属校园内电气设备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209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6.209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市西城区327所委属校园内的低压电气设备,包括低压配电柜、配电箱、低压电缆及接地系统维护。在用电领域为甲方提供低压用电环境普査、建立台账、用电方案策划、电力增容及改扩建、配电设备维护、电力设备清扫检修、电力设备调试等专业服务,从箱式变压器或者高基配电室低压出线作为代维护范围供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6至2025-05-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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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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