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威项目正式用电平谦国际处绿化补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威项目正式用电平谦国际处绿化补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通威项目正式用电平谦国际处绿化补植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3万元。

2.1.3工期要求:确保中标后20日内完成(竣工交付使用,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通威项目正式用电平谦国际处绿化补植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南通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3.6拟派项目安全员及质量员须无在建工程且全程在岗。

3.7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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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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