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太原分行2025年双金客户提升营销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5-15

根据我行客户服务工作需要,拟开展2025年双金客户提升活动,现公开对营销用品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根据我分行经营需要,拟开展2025年双金客户提升活动,本次活动拟采购的营销物品为:福临门或金龙鱼等同类品牌2.5kg大米和5kg面粉、康佳或苏泊尔等同类品牌大肚炒锅。

供应商需根据我行需求,分批配送,我行按季度进行账务结算。

1.2  技术要求:

1.2.1  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各行政部门质量标准。

1.2.2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原厂产品,产品包装及产品本身商标标识与产品质量相符。

1.2.3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的产品,均经过严格测试验证,我单位有权根据情况检查测试报告,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1.3  质保要求:

根据供应商交付的不同产品分别确认质保期,粮食类产品自生产日期起算起,质保期为【1】年,其它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质保期最低为【3】年。

1.4  服务要求:

1.4.1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专人与我行进行对接,保证服务时效,承诺配送时间为1-2个工作日,售后服务完善健全,工作程序清晰,安排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切实可行。在约定期限内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出现退换货,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4.2  商品包装要求,包装应符合商品运输、装卸的需要,因包装不当引起的商品破损、变质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4.3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分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分行提供配送及售后等相关服务。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供应商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无被责令停业的情况。

1.5.2  供应商具备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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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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