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迈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西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EPCO招标公告
2025-05-151.1 项目名称: 岳西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EPCO;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岳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岳西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1-340828-04-01-412878);
1.4 招标人: 安徽迈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5 项目业主: 安徽迈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岳西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EPCO ;
2.2 招标项目编号: pGC;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pGC;
2.5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 ;
2.6 建设规模:① 绿色农产品产业园:本工程总占地约2.6万平方米(39.80亩),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两栋)约3.1万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约1.2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工程约8200平方米及智慧停车场约2800平方米等。 ②莲云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本工程包括生态缓冲带提升工程 约10.5万平方米、堤顶防汛道路改造约31500.00平方米,堤防提升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护坡护岸改造工程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 ;
2.7 合同估算价: 43308万元 ;
2.8 计划工期:建设期9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审核);施工工期 810 日历天),运营期 3 年(注:①基础运营期3年,最终以投标人承诺的运营期限为准;②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日后第15日开始计算);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9.1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初步设计的深化优化、规划、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2.9.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涉及承包人资质证书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允许分包),设备的采购及保管、 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 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9.3.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招商、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等工作。具体运营内容详见运营管理合同 ;
2.10 项目类别: 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工程总承包(EPCO) ;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 下列①或② 资质。
①同时具备下列1和2资质: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 无 。
(2)设计业绩: 无 。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可以 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6 财务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签订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3.9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5日8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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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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