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工程评审、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5项目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工程评审、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2,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束。
采购包2:自签订合同收到项目资料开始,至成果文件提交后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工程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和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合格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项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合同包2(汉长安城未央宫(椒房殿遗址等7项)保护展示工程工程评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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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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