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台2024P01地块(TOD壹品澜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5
1.项目名称:台2024P01地块(TOD壹品澜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AHC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560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台2024P01地块(TOD壹品澜庭)项目营销中心物业服务

1

1560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若不一致。

7.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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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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