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西固热电公司2号、9号湿式电除尘器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5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公司2号、9号湿式电除尘器备件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固分公司,华能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统称西固热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西固热电公司全厂2×330MW+2×165MW机组各配套两台(每台机组配套1台)湿式电除尘器,采用三菱技术,原生产厂家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烟尘排放浓度≤20mg/m3。4台湿式电除尘器于2014年全部建成投运,长期运行受酸性湿烟气及脱硫石膏浆液影响,目前湿除内部件腐蚀及堵塞情况严重,极板、极线错位变形破损等,已造成湿式电除尘器无法正常投运,烟尘存在超标排放风险,环保压力极大,上述隐患严重影响机组环保、安全稳定运行。针对上述隐患,计划2025年利用机组检修机会,进行2号、9号湿式电除尘器治理。
2.3 建设工期: 30天
2.4 标段划分: /
2.5 采购范围:喷嘴(WHPZ02P/0.2)、阴极线(MCBXG-2500)、阴极框架(SCYJKJ-8)、阳极板(CN818/8125)、阴极吊挂(SCYJXD-01)、阳极支撑架(YJXT-001)、分布板(FB-XGSC)、槽型板(CX-XGSC)、绝缘子(LQCP-460)、人孔门(FT2-SC/FT3-SC/316L)、金属软管(φ20*500 PN1.0316L)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公司。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除尘器备件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能体现电除尘器备件供货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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