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2025年生产准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2025年生产准备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2025年生产准备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为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配套电源,总规模为6000MW,其中风电为4500.0MW,光伏为1500.0MW,均位于环县西部,共分12 个项目区块。其中A1项目总容量481.8MW,风电容量376.2MW,光伏容量105.6MW;A2项目总容量533.7MW,风电容量372.9MW,光伏容量160.8MW;B1项目总容量558.5MW,风电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79MW;C1项目总容量547.5MW,风电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68MW。各项目风电、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每个区块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A2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A1项目330kV升压站,B1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C1项目330kV升压站,A1、C1项目升压站最终分别以1回330kV线路送至庆阳北750kV变电站。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2025年生产准备物资采购,采购仪器仪表、工器具等生产准备物资一批。所采购设备应是全新的、成熟的、完整的,设计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的性能保证值要求,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2.4 交货地点:前期集中发送庆阳市环县罗山川乡龙柏山村C2升压站,项目并网后转送至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A1、A2、B1、C1、D1、D2、E1、E2、F1、F2项目升压站。
具体位置如下:A1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芦家湾乡宋家掌村,A2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毛井镇黄寨柯村,B1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小南沟乡燕麦掌村,C1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南湫乡双井子村,D1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秦团庄乡新峁村,D2项目位于升压站环县秦团庄乡南掌堡子村,E1项目位于环县升压站山城乡谢庄村,E2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罗山川乡大树塬村,F1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虎洞镇贾驿村,F2项目升压站位于环县合道镇大路洼村。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A1、A2、B1、C1到货验收工作,7月30日前完成D1、D2、E1、E2、F1、F2到货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局部放电声学成像仪、绝缘油色谱仪制造厂商出具的厂家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15日9:00起至2025年5月21日17:00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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