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湖南分公司清洁能源桂东风电场2025年风机塔筒防腐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5

1. 招标条件

华能湖南分公司清洁能源桂东风电场2025年风机塔筒防腐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桂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华能湖南桂东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84MW,风电场采用42台单机容量为2MW东方电气机组,型号为FD108C,分别经5条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风电场包括一座110kV升压站。机组自2015年投产以来稳定运行已近10年,目前部分风机(30台)塔筒内外壁存在不同程度的涂层鼓泡开裂、油漆脱落、锈蚀等,避免锈蚀进一步严重,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需对存在锈蚀的风机塔筒内外壁、法兰面等锈蚀部位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南分公司清洁能源桂东风电场2025年风机塔筒防腐项目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华能湖南桂东风电场

2.5 服 务 期: 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

2.6 招标范围:

(1)I类塔筒防腐处理,5平方以内含塔筒内外壁及法兰、螺栓、基础环等,涉及风机12台,暂估总面积60平方米。

(2)II类塔筒防腐处理,5-10平方米内含塔筒外壁及法兰、螺栓、基础环等,涉及风机3台,暂估总面积30平方米。

(3)III类塔筒防腐处理,10-20平方米内含塔筒外壁及法兰、螺栓、基础环等,涉及风机6台,暂估总面积120平方米。

(4)IV类塔筒防腐处理,20-30平方米内含塔筒外壁及法兰、螺栓、基础环等,涉及风机2台,暂估总面积60平方米。

(5)V类塔筒防腐处理,大于30平方米内含塔筒外壁及法兰、螺栓、基础环等,并协助招标方开展焊缝检测及壁厚检测,涉及风机7台,暂估总面积21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风机塔筒防腐或电厂设备防腐或电厂建筑防腐相关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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