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东山5000吨级对台客货码头100吨轮胎吊及配套吊具采购(重新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15预算金额: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电梯 |
否 |
1(台) |
265000 |
265000 |
26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注: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有机房电梯,对应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修理;或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7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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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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