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室内零星维修、小型改造工程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1. 招标条件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室内零星维修、小型改造工程框架协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开展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室内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及小型改造工作,满足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日常服务接待需求。

2.2 施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

2.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间吊顶、地面、隔墙结构及饰面改造和修缮,门及门禁的新增、移位及调试,照明灯具及控制回路调整、改造,消防烟感、喷淋改造,强弱电点位调整及空调设备及系统管路改造,以及给排水系统漏水维修、抢修等施工。如涉及消防设备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报审等相关施工审批,提供所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试验、法定机构的送审、验收、完工清理直至交付发包人使用  。

2.4 工    期:本框架协议项目有效期3年。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5.1.如有紧急维修、抢修时,乙方响应时间应能满足甲方要求,一般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紧急情况下应4小时内到场配合甲方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然后提出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采取后续维修、抢修;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相应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

2.5.2.本项目甲方无法提供食宿及办公场所,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自有人员食宿及办公问题。

2.5.3.本项目甲方为服务接待型单位,乙方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一切以不影响甲方会议接待为前提,包括入场时间、施工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临时中断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清单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5.4.本项目甲方只提供单个正在发生项目材料临时存放场地,不提供中标单位自有机械及施工及器具存放场地和库房,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 。

2.5.5 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以中标单位所报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项目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年1月1日起至今)需提供至少三项装饰装修或建筑机电安装或建筑施工总承包类合同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一百万元,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首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负责人)需持有二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有安全B本),现场专职安全员需持有安全员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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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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