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森林消防支队报废车辆回收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5-151.项目编号:JLH
2.项目名称:延边州森林消防支队报废车辆回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低投标限价:465123.5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服务地点 |
服务范围 |
服务标准 |
1 |
延边州森林消防支队报废车辆回收服务项目 |
1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提供公务车辆报废处置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
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 |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批次报废车辆处置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该价格将享受10%的价格折扣。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不可同时享受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具备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建立的集中停放报废车辆的监销区,并具备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建立的实施拆解、回收作业的安全场地;投标人上一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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