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电股份华北区域公司所管9个场站应急能力评估备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吉电股份华北区域公司所管9个场站应急能力评估备案服务项目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机构派出不少于5人的项目组对每个场站(项目)进行不少于2天的现场调研及初评,内容包括:诊断每个场站(项目)应急能力的基本情况,对场站开展应急资源调查,了解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为应急能力评估报告下一步编制、审核和备案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调研及初评结束后,投标人负责对华北区域公司所管9个场站进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现场查评,编制完成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按照属地能源监管局要求完成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上报及备案工作。每个场站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时间不少于2天。

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成功后,服务机构应现场开展对每个场站(项目)应急体系建设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主要为:应急能力建设及应急演练全程专业性指导、纠偏,并强化与应急救援体系相关内容建设。4.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编制,100天内按照属地能源监管局要求完成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上报及备案工作。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编制,100天内按照属地能源监管局要求完成各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上报及备案工作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吉电股份华北区域公司所管9个场站应急能力评估备案服务项目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电力企业应急能力评估或应急预案备案服务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及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细则》等的要求,投标人本单位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满足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下发的《电力安全监管专家库名单》通知内应急方面资格专家,并提供社保及相关证明文件,其中至少有两人专业为应急能力建设评估;(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5月15日21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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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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