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1、项目编号:HNZB2
2、项目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序号 |
包号(标段)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质量层次 |
1 |
/ |
脑功能监护仪设备 |
36 |
36 |
国产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3各包段采购设备:
序号 |
包号(标段)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 |
脑功能监护仪设备 |
套 |
1 |
5.4采购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及质保服务。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交货日期。
5.6交货地点: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指定地点。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8保修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不少于3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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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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